我校成立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校分管实验室工作副校长担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管理教辅部门参加的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并形成相关管理办法,委员会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示范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教学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并把相关情况反馈给中心进行持续改进和提升培养质量。示范中心所在学院负责落实条件保障、运行监督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表1.示范中心基本情况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行学院(部) 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运行、改革与质量管理等工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发展规划、条件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施规范化管理;负责中心师资队伍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负责中心学科平台建设、科研管理实施、对外交流组织协调。
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成立了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指委负责审议示范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重大对外开放交流活动、年度报告等。
表2.示范中心主任聘任情况
土木工程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建立了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在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领导下,学院党政负责人负责,学院分管实验室副院长具体管理,实验中心主任及实验室管理员组成安全管理小组,实行分级安全监督与管理。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示范中心实验室严格执行学校安全责任及管理制度。